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建筑房产

施工工期被耽误怎么要求赔偿

时间:2022-08-25 11:43:12

  项目建设期间,应在合同中规定项目的竣工期限。但在实践中,很多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延期的原因有很多,如不可抗力等。那么我们如何对工期的延误进行索赔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Z6MUDCF5V8W[[V7%(S~GAX_副本.jpg

                          


  一、施工工期被耽误怎么要求赔偿


  工程工程被耽误后,要依据耽误的原因主张赔偿。如果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1、合同或其他证据为索赔提供了合法的依据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支持索赔的合理依据。


  2、增加的成本是合同存续期间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而并非由承包商工作失误所造成。


  3、与索赔相关联的成本是可辨认的或可确定的,并且就所完成的工程量而言是合理的。


  4、支持索赔的证据是客观的和可证实的,而不以对问题管理的主观意见为依据或者以没有支持的请求为依据。工程索赔款一般由以下费用项目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保函费用、保险费用、利息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机会利润损失等。


  5、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朝间内提出的。


  6、承包人的索赔有无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案例:


  【案情】2009年8月9日,被告将自己的职工宿舍楼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施工期间,因为没有任何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工地停工,停工时间高达50天。在此期间,发现地下障碍物停工20天。工期延误20天。结算时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停工损失,被告则要求原告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双方争议较大,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尾款1890万元,并承担停工损失138万元。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工程期间发现地下障碍物和工期延误,属于意外事件,双方互不负赔偿对方责任,工期应顺延。工程质量合格,被告应当支付工程尾款。被告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造成停工,应赔偿原告损失。判决被告支付工程尾款1890万元,并承担停工损失138万元。


  【评析】承包人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主张工期顺延权,发包人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抗辩的,如承包人举证证明其在合同约定的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过顺延工期的要求,或者举证证明因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对其主张,可予支持。因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认定承包人享有工期顺延权的,顺延期间自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之日起至进度款付清之日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存在工期迟延、质量缺陷、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约行为,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罚款的,该约定可以视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般合同违约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责任等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承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如停工、窝工、倒霉、机械设备搬迁、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